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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中欣晶圆不服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再次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欣晶圆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同花顺iNews      时间:2023-08-25 14:50:36


(资料图)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8月25日讯,有投资者向亚翔集成(603929)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近日发布了公司起诉杭州中欣晶圆的合同纠纷官司的终审判决消息,想必对公司有正面意义。那么,当初杭州中欣晶圆以施工质量为由起诉公司的诉讼案是怎么回事?进展如何了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在我司于2019年6月6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中欣晶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后,2019年6月13日中欣晶圆也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司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中欣晶圆以我司施工过程中在工期、施工品质及选用厂牌方面存在违约行为为由,诉请判令其单方解除合同有效,同时诉请判令我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900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我司不存在中欣晶圆所述的违约情形,判令驳回中欣晶圆全部诉讼请求。中欣晶圆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部分事实不清,于2021年3月31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再次驳回中欣晶圆全部诉讼请求。中欣晶圆不服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再次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欣晶圆的上诉,维持原判。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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